医疗期工资与病假工资?有点昏不。
医疗期也是病假,只不过医疗期是病假的一段期间,要么医疗期短于病假期,要么医疗期跟病假期相同,不存在医疗期长于病假期,是不是还是有点绕,哈哈。
大家最为关心的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因生病想请假,要不要经过公司批准,公司批准了,病假期内公司需不需要支付工资?病假期满后,如果无法工作,也不能做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公司能不能辞退我,能不能主张补偿金?
首先,医疗期是法律规定的,在医疗期内,公司应该给你支付工资,且无需经过公司同意,在此期间,如劳动者没有重大过错,公司不能单方解除劳动者,否则构成违法解除,要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医疗期满后,因生病还需要休息的,就存在需要向公司申请病假的问题,此时需要经过公司批准,如果公司批准了,公司没有义务在病假期间支付工资,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批准怎么办?不可以,只要员工提供医疗证明等材料,公司一般应当批准,但公司可以不支付病假工资了。
再总结一下:
医疗期:法律性质。即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保护期性质。
病假:生理性质。即员工因身体原因不适医生建议停止工作休息治疗的时间。
所以,医疗期规定对于劳动者而言,就非常重要。
医疗期工资计算,取决于计算基数及医疗期间。
首先,医疗期间: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医疗期3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医疗期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医疗期6个月;
5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医疗期9个月;
10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医疗期12个月;
15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医疗期18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医疗期24个月;
上述医疗期,不一定是一次性享有,可以累计计算,但是有一定限制:
3个月医疗期,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医疗期,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医疗期,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医疗期,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医疗期,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医疗期,按3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其次,计算基数,本人工资问题:
医疗期内的工资并不是跟平时上班工资的发放情况一样的,会有一定打折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年限来确定打折的幅度。病假在6个月以内,为病假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为疾病救济金。
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10年到20年,20年到30年,30年以上,折扣分别为50%、60%、70%、80%;
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不满10年,10年到20年,20年到30年,30年以上,折扣分别为40%、50%、60%、70%。
需要注意的是:
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
如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如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费之和低于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标准的,按当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