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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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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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的三个问题

发布者:陈思思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8日|分类:婚姻家庭 |362人看过

问题一:离婚案件,到哪个法院起诉???

 

一般原则:到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那什么情况下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呢?很多人都会问这个问题,现小陈律师告诉你:

 

!小明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小花起诉离婚的,小花可以到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

 

(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的,小花要起诉离婚的,就要到小明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问题二:涉外离婚案件,到哪个法院起诉???


首先,只要在我国结婚、离婚的,就要遵守我国的法律。下面再来谈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

      1、如果都是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结婚:

如果定居国法院不管,你可以到婚姻缔结地,或其中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2、如果都是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外结婚:

如果定居国法院不管,你可以到其中一方的原住所地,或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3、如果都是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居住国内:

不论谁起诉,都可以到国内一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同时在国外、国内起诉,国内有权管辖

      4、如果都是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到其中一方的原住所地法院起诉

      5、如果都是中国公民,已经离婚,定居国外,仅就国内财产分割提起诉讼的,可以到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问题三:离婚诉讼,是否要本人到场???

 

首先调解

调解时,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要出具书面意见

同时,要经本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调解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其次开庭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本人确实无法表达本人意志,没有出庭,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那么被告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后,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没有下落不明,就是不愿意到庭,而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法院可以拘传。

 

 

 

如有疑问,可以联系小编~

 

小陈律师18258830837~

 

为您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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