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中
移动华律
网站导航
邓情锋律师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8374616895
咨询时间:00:01-23:59 服务地区

婚姻中常见误区1 —办酒席、同居即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作者:邓情锋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4次举报

婚姻中常见误区1

—办酒席、同居即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之所以把事实婚姻放在第一位,是因为很多朋友都认同事实婚姻,并不知道其实在1994年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此后,无论是否办理酒席、还是同居十年甚至二十年都是不受婚姻法保护,即便生子,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你们也不是夫妻,切记。

现在,去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也就是领结婚)是结婚的唯一法定形式,婚姻关系从登记那天开始确立,除此之外的一切形式,不管是摆酒席、举行仪式还是签协议、送彩礼、共同生活,都不算结婚,都不能成为夫妻。在起共同生活,哪怕有了小孩,在法律上也只能叫“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没有夫妻间的的权利义务,因而在同居期间发生什么变故,同居者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尤其是女方比如对方某天说不想跟你在一起了,随时都可以自动“解除同居关系”,转而与其他异性在一起如果是夫妻,就有相应的财产分割、过错承担…等等。


邓情锋律师 已认证
  • 18374616895
  • 湖南宗元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平台积分

    2312分 (优于86.12%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47篇 (优于79.24%的律师)

版权所有:邓情锋律师IP属地:湖南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52898 昨日访问量:24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