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情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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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发布者:邓情锋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250人看过

诉讼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答:离婚案件中,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出庭。如果对方不到庭法院就没法判决了吗?当然不是,法院还是可以依法进行判决的。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说,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被告不出庭的,法院可再次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仍然拒到庭的,如果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强制到庭。

2、如果无法联系到对方,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法院用包括公告在内的送达方式传唤被告后,经过合法传唤程序后,仍然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即只有原告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就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温馨提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拒绝配合的,可能审理的周期会变长,但依法不影响原告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甚至被告不到庭诉讼,视为主动放弃质证和抗辩的权利,在证据采信上对原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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