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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到法院起诉我要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最多能拖多久?

作者:邓情锋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9次举报


配偶到法院起诉我要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答:一般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以后,简单的离婚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比较复杂的离婚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如果第一次起诉不能证明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法定离婚情形,被起诉方又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法院很有可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收到法院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后六个月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依据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如果不同意离婚,需要向法官举证双方之间还存在感情,还有继续在一起生活的可能性。另外也可以其通过提起管辖权异议的方式延长诉讼周期,常见的申请理由是“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至少可以延长两周到一个月的时间。等原审法院作出驳回裁定后,还可以再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又可以延长一到两个月的时间。

温馨提示: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所以没有离不了的婚。如果夫妻之间已经没有感情,即使通过努力还是已经无法挽救和继续维持这段婚姻,那么继续拖下去会对双方的心理以及生理上造成一种极大的创伤,不如尽早委托律师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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