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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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起点

发布者:韩泽华律师|时间:2020年05月11日|分类:公司法 |385人看过


我在起点看书已经有14年了,从跳舞到苍天白鹤再到我吃西红柿,最开始只要是有一定写作功底的,或者有一定名气的,我都会下载下来看,而且也都看的津津有味。自始至终,网文中最打动我的部分,不是主角穿越后打怪升级统治世界多么牛逼(当然我也喜欢,但不是最爱的部分),而是在书中前几章节,主角莫名其妙穿越到一个新的玄幻世界后的那种抛却一切凡尘俗世投入新世界的新奇感,一切充满未知,一切遭遇都是非凡的且充满了冒险的感觉的,每个新的世界都是现实世界的避风港。后来越长大,爱看的书也少了,也就学生时代追的作者的书会跟(主要是番茄大大的书),但仅有的几本书也给我成年后的生活带来许多慰藉。
不知是年龄大的原因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对起点的直观感受是平台上的网文越来越脸谱化,故事情节也越来越单一,因循日多,创新日少。
我相信腾讯的资本注入肯定会给阅文集团下的书籍带来新的突破与创新活力,毕竟这是资本应有的力量,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个律师而言,腾讯收购阅文后沿用原有的格式条款,是否直接构成了限制并享有本属于作者的部分收益权益,合同的签署或沿用是否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或诚实信用原则,我觉得这是可以探讨的,我本人比较倾向的观点是“沿用原合同条款并签署新合同不代表沿用原条款的行为就是公平或诚信的,主体变动后,商业模式与交易习惯变动后,腾讯在此过程中[坏笑]存在侵权行为”。具体的分析以后几天我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慢慢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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