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合同无效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服务领域:商事诉讼、建设工程诉讼、债权优先受偿、执行回款服务律师:江岺专注企业争议解决,擅长建工纠纷、商事合同诉讼、疑难执行回款
案件背景
大型建筑企业扬州建工公司与开发商瑞昌公司先后签订多份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承接商住楼基坑、主体结构等工程。施工期间各分项工程均验收合格,但发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借款本息。施工方被迫停工后,发包方还试图另行发包,双方矛盾彻底激化。诉讼过程中,案涉工程因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全部施工合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这也让案件迎来核心争议:合同无效后,承包人是否还能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权6 个月行使期限该如何起算?这也是建工行业普遍存在的法律难点。
案件难点与办案挑战
合同效力瑕疵:案涉项目属于必须招投标工程,前期未走法定流程,全部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一度担心工程款及优先受偿权无法得到支持;
权利定性争议:发包方主张优先受偿权依附于有效合同,合同无效则权利灭失,双方就此展开激烈对抗;
期限认定复杂:工程中途停工、未整体竣工,常规“竣工之日” 起算规则无法适用,优先受偿权行使节点难以界定;
回款风险突出:发包方恶意另行发包,若无法锁定优先受偿顺位,即便胜诉也极难实现回款。
律师办案思路与实操过程
江岺律师深耕建设工程与商事争议领域,结合多年诉讼及执行实战经验,针对本案复杂法律关系制定全套维权方案:
梳理证据体系,夯实工程款主张基础 全面归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对账文件、停工记录、发包方另行发包证据等,依据建工司法解释明确: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仍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率先锁定工程款债权合法性。
精准法理论证,守住优先受偿核心权利 围绕“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为法定权利” 展开深度说理,区分合同约定权利与法律赋予的法定权利,驳斥对方 “合同无效则从权利消灭” 的抗辩观点,明确该权利设立初衷为保护施工方人工、材料等实际投入,不受合同效力影响。
突破期限认定难题,规避权利过期风险 结合工程未竣工、发包方单方收回工程并另行发包的客观事实,引用司法裁判逻辑,主张本案不应适用常规起算标准,应以发包人实际占有工程、另行发包之日作为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起算点,成功证明当事人起诉未超过6 个月法定期限。
全流程布局,衔接诉讼与执行环节 诉讼阶段同步预判后续执行风险,在诉求中明确主张工程款、利息及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提前锁定债权清偿顺位;同时针对发包方转移项目、另行发包的行为,规划保全方案,为后续胜诉回款筑牢保障,贯彻“诉讼 + 保全 + 执行” 一体化服务思路。
裁判结果
经一审、二审审理,湖北高院作出终审判决:
确认案涉系列施工合同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归于无效;
支持施工方全部工程款及利息诉求,工程分项验收合格,有权参照合同结算;
明确施工合同无效不影响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法定权利依法予以保护;
认定本案优先受偿权6 个月行使期限自发包方另行发包之日起算,当事人起诉未超期;
驳回要求第三方神龙宾馆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本案胜诉后,依托确认的优先受偿权,当事人在后续执行阶段获得优先清偿顺位,顺利实现工程款回款,彻底解决“胜诉难拿钱” 的行业痛点。
江岺律师办案核心优势
精通建工疑难法律问题 深谙建设工程合同效力、价款结算、优先受偿权等高频争议点,吃透各地高院裁判思路,擅长处理合同无效、工程停工、未竣工结算等复杂建工纠纷,精准破解行业法律盲区。
法理+ 实务双重把控 不仅专注庭审诉讼,更结合执行规则统筹全案,厘清法定权利与合同权利边界,在司法裁判尺度模糊的疑难问题上,精准预判法院裁判方向,最大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站式全链条服务 区别于单一诉讼服务,全程把控起诉、财产保全、庭审抗辩、权利锁定、强制执行全流程。尤其擅长利用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等法律工具,固定债权清偿顺位,从根源降低执行回款难度。
聚焦企业债权落地 始终以“回款” 为最终目标,针对发包方拖延付款、恶意另行发包、转移资产等行为制定应对策略,帮助企业把胜诉判决转化为实际资金,解决建工企业最核心的维权难题。
行业普法& 企业避坑提示(律师专业建议)
结合本案高院判例,为广大建筑施工企业总结关键风控要点:
工程质量是核心保障 即便施工合同因资质、招投标、转包等问题被认定无效,只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依然可以正常主张工程款。务必完整留存所有验收资料、施工记录,这是维权核心证据。
合同无效仍可主张优先受偿权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赋予施工方的“专属保障”,不因合同无效而灭失。起诉索要工程款时,务必同步主张该项权利,在资产拍卖、处置中获得优先清偿地位。
灵活认定权利行使期限 工程停工、未竣工、发包方强行接管另行发包时,不必拘泥于“竣工日期”,可依法主张以发包人实际另行发包、收回工程之日作为起算点,避免权利逾期。
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规避恶意违约 发现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准备另行发包时,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在建工程,杜绝对方恶意转移项目,同时避免现场冲突,用法律手段掌握维权主动权。
结语
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无效、工程停工、拖欠工程款是企业高发纠纷,很多企业打赢官司却因丧失优先受偿权、执行无力导致回款失败。江岺律师专注企业争议解决、商事合同诉讼、建设工程诉讼、疑难执行回款,主打「起诉— 保全 — 庭审 — 财产查控 — 强制执行」全流程服务,不止帮企业赢得官司,更专注把胜诉债权变为实收资金。如果您的企业遇到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拖欠、优先受偿权争议、执行难等问题,可联系咨询,定制专属维权与回款方案。
江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