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赵鹏律师 时间:2021年12月13日 32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4月委托人李某找到我们寻求法律帮助,以下是情况简介:
2010年李某和王某在结婚;
2012年生育李某某(截至2021年已年满8周岁);
2018年李某和王某协议离婚,李某某随王某生活;
2021年李某起诉要求判决李某某随李某生活;
2021年法院判决李某玉随李某生活。
李某和王某结婚后生育了李某某,双方在离婚的时候,约定李某某随王某生活,但随着李某某的年龄增大,辨识能力也越来越强,越发的感受到想要跟着父亲李某生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李某也要争取女儿李某某的抚养权,但又考虑到之前离婚协议里放弃了抚养权,现在起诉到法院又怕得不到支持,故维持纠结了很久,直到联系了律师,律师告诉李某,李某的担心在法律上,没有障碍,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在律师的帮助下,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某随李某生活。
李某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有2个重要因素:
1、李某本身具备抚养小孩的能力,不存在无法抚养的情形;
2、李某某愿意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李某生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因此,并不是说双方离婚后约定抚养权归属一方,抚养小孩一方没有过错,就不能变更抚养权。这是属于对法律的误解,只要小孩年满8周岁,明确表示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小孩的条件,那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会尊重小孩的意愿的。
赵鹏,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6年
9次 (优于90.6%的律师)
41次 (优于97.81%的律师)
30145分 (优于98.53%的律师)
一天内
30篇 (优于97.01%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