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简言之,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适用司法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起诉期限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诉讼,对超过法定期限的起诉,法院有权拒绝受理。
一般期限,适用于一般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复议而起诉的一般期限为15日,即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流程
1.组成合议庭,审判员,或审判员+陪审员,3人以上单数组成。
2.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应诉。另一方面,法院应在收到被告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4.法庭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
5.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对象是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起诉后法院审理对象为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和证据。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自己主张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6.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休庭,由全体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7.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