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徐婧|时间:2021年12月31日|129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当事人新房装修完毕未入住,发生室内卫生间马桶返污,室内被污水严重浸泡的情况。发生后当事人及时与物业公司联系处理,物业检查后发现,该楼栋对应排污管道公共部位严重堵塞,污水无法排出,导致返流至当事人家中,并清理出堵塞物为多块水泥块。当事人认为系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污水管堵塞致其损害,但物业公司不认可。后当事人将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过程中,被告开发商称,原告无证据证明水泥块系建房时遗落,应鉴定;被告物业称,其已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责任,也主张鉴定。本律师承担本案后,整理案件脉络,认为屋内返污视频、物业清理排污管道视频、照片等,能够形成证据链,且清楚反映出当事人家中返污受损与排污主管道被水泥块堵塞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而物业公司对室外排污主管道有直接的管理职责;水泥块作为建筑垃圾,在建房过程中大概率发生遗落情况,开发商应证明其不存在过错,不应将举证责任加于业主;因以上两点,不需进行鉴定。经多次与审判法官沟通,法官采纳了本律师的观点,认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未举证证明其尽到了相应的责任或义务,按责任比例向原告赔偿,原告全部损失得到了赔偿。律师点评:本案属于较为特殊较为典型的案例,一般涉及财产损害都需要进行因果关系的鉴定,而本案因多种原因,导致鉴定无法进行。但结合各项证据,基本上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水泥块属于建筑垃圾,建房单位在施工时遗落水泥块至排污管道内,为高概率事件,而业主装修时遗落大块水泥块并进入主管道的概率极低,且开发商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供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称其定期清理主排污管道,但仅有不显示拍摄日期和任何第三方签字认可的照片及其单方出具的情况说明,不能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最终,法庭采纳了本律师的观点,原告的损失最终得到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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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妨害公务罪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