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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还没出生,他父亲就死了,那这个孩子可以继承他父亲的遗产吗?

发布者:颜宏律师|时间:2022年02月21日|分类:婚姻家庭 |1636人看过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是明文规定了,胎儿的利益受法律保护,即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没有为胎儿保留应继份额,或者为胎儿保留的遗产数额过少,则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数额中扣回保留的应继份额的数额,通常应理解为以能够满足该胎儿出生以后,至独立生活时为止的生活必需为原则当然同时也要考虑到被继承人遗产的数额,其他继承人的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等情况。但胎儿是否有继承权,还需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确认,胎儿即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出生的子女。若胎儿未出生即死亡或者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不享有继承权若胎儿出生并存活的,其享有继承权,将按照其应有份额继承遗产若胎儿出生后死亡的,其享有继承权,继承到的财产都将作为胎儿的遗产再由其继承人继承。由此可见,孩子出生时为活体才能享有继承权,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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