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高龄的父亲进行黄昏恋,想要跟小保姆结婚,作为子女可以阻止吗?子女可以以此为由而不尽赡养义务吗?
答:不可以。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并且,作为子女,其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不会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的。但是,子女事先对父母的“黄昏恋”进行引导及关心,对老人进行保护显然是有必要的。现实生活是复杂的,子女不得干涉“黄昏恋”是前提,但子女可以从内心尊重老人幸福的追求,运用法律手段(如:婚前协议、遗嘱等)共同把权益的矛盾与道德的风险,尽可能规避于事前,给老人婚姻情感幸福创造安全区。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