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华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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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中特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工伤赔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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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是你想离,想离就能离!

发布者:丁华芳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2日|分类:婚姻家庭 |382人看过


在2019年安徽省离婚案件的669份判决书中,175份判决准予离婚,仅占判决总数的约26%;494份判决不准予离婚,占判决总数的74%。在准予离婚的判决中,58份是第一次起诉,95份是第二次起诉,21份是第三次起诉,甚至有1份是第四次起诉。


律师观点: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总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家事审判改革后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我们认为:家事审判改革前,法院审理只确认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改革后判决离婚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婚姻已经死亡。改革把离婚案件中的婚姻分为两种:危机婚姻和死亡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尚未对“死亡婚姻”和“危机婚姻”的概念进行明确的定义,基层法院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越来越谨慎。基层法官认为现在大量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是出现了婚姻危机,还没有达到婚姻死亡的程度,根据这个判断,大部分案件才会判决不离婚。

2、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必须能够解决。如果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不能解决,法院一般不判决离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3、离婚比维持婚姻更有利于老年人的赡养。处理婚姻关系时老年人合法权益也要放到重要位置,老年人的赡养还是要以家庭赡养为主,所以,在老年人的婚姻案件纠纷处理中,更注重保障老年人的赡养与养老问题。

4、离婚比维持婚姻更有利于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女性提出离婚,与男性提出离婚相比;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要大,在婚姻纠纷案件处理中能够充分照顾妇女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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