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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个人签合同留身份证号的重要性

发布者: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7日|分类:私人律师 |1022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起诉需有明确的被告。由于重名的个人有很多,单凭借一个姓名是无法确定被告信息,也就是明确的被告的意思就是不是仅能提供具体姓名,还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用以区分此姓名的主体的唯一性。

因此,建议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注意留存对方的身份证号,最好能留存身份证的复印件,并且询问居住地址,留好电话。遇到纠纷时,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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