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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法律释义及构成要件

发布者: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5日|分类:债权债务 |879人看过

正确理解不当得利的法律释义及其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原因取得利益致使对方受损的法律事实。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是一方获得利益。不当得利中的利益包括财产性权利和利益,不包括人身利益。要满足“财产利益的取得、财产权利的扩张、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债务消灭”之中的某项情形;二是一方获益无法律根据。无法律根据,是指缺乏受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不是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三是致使对方遭受损失,即获利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里的因果关系不同于侵权责任中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属于非直接的因果关系,即牵连关系,取得利益与他人受损二者发生的原因事实之间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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