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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小常识

发布者: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9日|分类:私人律师 |785人看过

一、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要求是什么?

1、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

2、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

总结:高温天气作业及高温作业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三、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

以天津市为例,高温津贴日标准为天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

四、高温津贴发放方式

用人单位要以现金方式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不能以其他方式代替。

五、高温补贴小问答

问题一:可以用绿豆汤代替高温津贴的发放吗?

结论:不可以用发放绿豆汤等防暑降温饮料的方式抵扣高温津贴。

问题二:非露天工作能够享受高温津贴吗?

结论:对非露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也是享有高温津贴的。

问题三: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结论:根据高温津贴发放要求可知,发放高温津贴取决于室外、工作环境的温度是否满足室外35℃以上或者工作场所33℃以上。即使是夜间作业,只要符合工作环境温度达到前述标准,也可以发放高温津贴,与白班和夜班无关。

问题四:高温补贴与防暑降温费可以同时享有吗?

结论: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如果符合高温津贴领取的条件,仍然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支出,属于职工福利。天津市防暑降温费月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发放时间为6月至9月。

 转载自——天津团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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