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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缴纳公积金吗?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1617人看过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缴纳公积金吗?、

国务院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强制性的。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单位不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用人单位与职工不缴纳公积金的法律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利用该条款规避义务、排除自身责任,损害职工利益,属无效条款。双方的约定并不产生法律效力。

目前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节约用人条款,擅自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纳住房公积金。这些约定违反了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属于无效条款。用人单位不应该规避自己的责任,规避法律,损害职工利益,而应该积极明确自身责任,保护职工利益。职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该小心谨慎,敢于对不法条款说“不”。职工本人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素养,应该树立维权意识,才能保护好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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