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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期间遭遇车祸身亡是否可以认定工亡,如何赔偿?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1年05月31日|分类:劳动纠纷 |421人看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领取条件: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赔偿公式:本人工资 * 赔偿比例

①配偶每月本人工资 * 40%;

②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不受人数限制);本人工资 * 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

③最高额限制: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月供养总和≤月本人工资

④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

在日常工作中,许多用人单位进行企业管理时并不完全是定岗责任,很多情况下,职工要承担的工作任务不会仅仅局限于岗位职责。管理人员可能会安排或者指派职工临时完成其他岗位上的工作,也可能会安排与日常岗位职责截然不同的工作,如打扫办公场所、临时值班、出外参加活动、出去采购物品等。一般来讲,如任务合法,且完成该任务与工作有关,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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