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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病女被推上手术台

发布者:王芳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1日|分类:医疗纠纷 |429人看过


安康兴安医院因医疗事故致患者十级伤残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政府网站消息,106日下午4时许,发现网络反映“无病女学生被推上手术台,手术中途让打电话借钱,安康这家民营医院丧尽天良!”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速成立安康兴安医院有关问题调查处置工作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当前工作组已进驻安康兴安医院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处置工作。调查处置进展情况将及时通报。

据启信宝显示,安康兴安医院于20208月因医疗事故被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H某某在兴安医院做无痛人流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经紧急抢救后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继续治疗,根据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兴安医院有过错,该过错与H某某病情恶化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故兴安医院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H某某因瘢痕处妊娠,接受清宫术过程中大出血,继而接受子宫动脉栓塞术,构成十级伤残。裁决:一、H某某手术治疗损失共计115254.76元,由兴安医院承担65%,即74915.6元;二、兴安医院赔偿H某某精神抚慰金4000元;三、驳回H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00元,由兴安医院承担975元,H某某承担525元。司法鉴定费23728元(其中H某某支付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花费11224元,兴安医院支付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花费12504元),由兴安医院承担15423.2元,由H某某承担8304.8元。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安康兴安医院又于202012月使用过期第二类医疗器械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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