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瑞来律师
张瑞来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5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无锡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无锡海富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者:张瑞来律师 时间:2022年09月14日 377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2*****011K,住所无锡市滨湖区***100号。
责任人:过某,该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诉讼代理人:于晓仲、张瑞来,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无锡**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6****55N,住所地无锡市滨湖区**街道***科技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某。
被申请人:无锡**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1*****6X,住所地无锡市滨湖区****滨湖村。
法定代表人:董某。
被申请人:江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68,住所地无锡市***88号。
法定代表人:陆晓。
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受理了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办事处与被申请人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电缆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苏0211民初9188号。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办事处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办事处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无锡市滨湖区****办事处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张瑞来律师,法学学士,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张律师执业以来与当事人接触下来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无锡
  • 执业单位: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220********9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民间借贷、债权债务、工程建筑、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