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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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5年09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7次举报
2025-09-02

【成功案例】林智敏律师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一、当事人

原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

被告:某城建公司(承包方)

二、案情简介

2012年7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包方)与某城建公司(承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条款并约定:雇主解约时不得为自行施工目的(第12.3项)。项目动工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获发改委"先行落实手续"的批复。北京某城建公司进场后完成T8-T6正负零及T7主体框架十层施工,但工程于2014年7月全面停工,双方就停工原因各执一词——承包方主张发包方拖欠进度款,发包方则称系工程需要下达指令。

2017年2月,沈阳某地产公司单方发出解除函遭北京某城建公司拒绝,双方矛盾激化。此后工程持续搁置,规划许可始终未获批,且因资金链问题导致复工无望。截至诉讼时,双方已围绕工程款支付、合同效力等发起3起关联诉讼,形成"一案三诉"的复杂局面。2020年一审判决解除合同后,案件经最高法二审、再审程序,最终于2024年7月作出生效判决。

三、原告(我方)诉讼请求

初始诉请(2018年一审):

1、确认合同无效

2、判令被告撤场、移交工地及施工资料

变更诉请(庭审后补充):

若合同有效则请求解除合同

四、被告辩护意见

1、合同效力:

主张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

2、解约限制:

援引FIDIC第15.5项禁止发包方为另行施工解约

指出原告实际存在重组施工意图

损失主张:要求赔偿停工损失(另案处理)

五、案件争议焦点

1、违约方能否通过诉讼解除合同?

2、合同条款的适用边界?

3、无规划许可是否导致合同履行不能?

4、长期停工是否构成"合同僵局"?

六、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

1、支持解除

2、合同僵局下应允许解除

二审法院:

1、驳回诉请

2、否定违约方解除权

再审

1、恢复一审判决

2、认定"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七、案件总结

裁判要旨:

违约方解除权需满足:

①合同僵局持续

②非恶意违约

③强制履行显失公平

八、本案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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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职务:合伙人、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体化发展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2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32 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