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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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代理某食品公司“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无罪辩护案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5年06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1次举报
2025-06-11

林智敏律师代理某食品公司“肉制品亚硝酸盐超标”无罪辩护案

当事人

公诉方:某市检察院

被告单位:广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省级农业龙头企业)

被告人:廖某(公司法人)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市场监管局在例行抽检中发现,我方当事人企业生产的腊肠(亚硝酸盐残留量达38mg/kg,超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30mg/kg限值。经查,该批次产品共生产12吨,货值156万元,主要销往粤港澳大湾区商超渠道。

公诉方诉讼请求

① 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

② 判处陈某某5年有期徒刑

③ 并处货值金额40%罚金(62.4万元)

被告(我方)辩护意见

① 工艺必要性论证

提交中国肉类协会证明:传统广式腊肠需35-40mg/kg亚硝酸盐抑制肉毒杆菌,附12家老字号企业工艺数据。

② 安全性验证

出具国家食品质量检验报告:残留量低于欧盟标准(50mg/kg),未检出致癌物亚硝胺。

③ 合规补救

案发后投入280万元建成智能配料系统,实现精准投料控制。

本案争议焦点

① 工艺传统与国家标准冲突时的刑事归责原则;

② 未造成实际危害的超标行为违法性边界;

③ 行业龙头技术改进的司法评价标准。

判决结果

① 改判被告单位罚金10万元;

② 陈某某无罪释放;

③ 责令企业参与国标修订论证。

法院观点

① 对未实质危害食品安全的技术性超标,应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

② 传统工艺改良需留出合规缓冲期;

③ 企业主动升级生产线体现责任担当。

案件总结

本案创新采用“三阶辩护法”:

① 构建“工艺传承→安全验证→国际对标”证据链;

② 援引《粤府〔2024〕传统食品保护条例》第8条;

③ 通过市占率(华南区62%)强化民生保供企业定位。

本案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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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无罪案 #技术标准冲突 #传统工艺刑事风险

林智敏律师,职务:合伙人、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一体化发展委员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32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440120********32 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