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分享】成功为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取得缓刑!
?? 基本案情
某商贸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财务总监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3家下游公司开具发票金额共计480万元,税额62万元。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并全额补缴税款,检察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提起公诉。
???代理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以下步骤展开辩护:
1. 审阅卷宗:发现李某仅执行张某指令,未参与分赃,且开票行为未实际造成税款流失;
2. 证据补强:调取公司内部会议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实李某被动参与犯罪;
3. 沟通认罪认罚:促成李某签署具结书,退赔全部违法所得;
4. 量刑评估:结合同类案例,论证缓刑适用的可行性。
案件难点
1. 主犯身份争议:李某作为财务总监,可能被认定为主犯;
2. 税额基数大:税额超50万元,量刑起点为3年以上;
?? 辩护核心观点:
1. 从犯地位:李某受实际控制人胁迫参与,未决策、未获利;
2. 未造成税款损失:下游企业未实际抵扣,国家税款未受损;
3. 自首+认罪认罚:主动投案并补缴税款,社会危害性低;
4. 修复可能性:李某系初犯,社区出具良好评估意见。
?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退赔情节,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 家属反馈
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超出预期”,认可律师通过证据重构案件事实、精准切割主从犯责任的策略,尤其对律师推动补缴税款、促成认罪认罚的实务能力给予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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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广州市高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中小企业法律顾问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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