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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电商商标侵权胜诉案例:林智敏律师助美妆品牌获赔120万元

作者:林智敏律师时间:2025年04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次举报

广州电商商标侵权胜诉案例:林智敏律师助美妆品牌获赔120万元

当事人?

原告?:广州某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美妆工具,注册商标“MEIYANFANG?”)

原告代理律师?:林智敏

被告?:佛山某电商企业(各大电商店铺运营方)

案情简介?

被告在拼多多、淘宝平台销售与原告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某某美妆工具”商品,使用?相同字体+拼音“MEIYANFANG”?组合标识,商品详情页直接抄袭原告专利设计图。侵权链接超50条,累计销量8万件,销售额达?520万元?,导致原告正品销量下滑40%,品牌声誉受损。

原告诉讼请求?

1、下架全部侵权商品,销毁库存及生产模具;

2、索赔侵权获利120万元(含合理维权支出20万元);

3、要求被告披露店铺经营信息并删除侵权链接;

4、在《南方都市报》及侵权店铺首页发布致歉声明。

被告辩护意见?

1、主张“某某”为行业通用词汇,拼音字体与原告不同;

2、辩称商品由第三方代工厂生产,自身仅为销售方;

3、否认原告主张的销量及利润,声称实际利润不足30万元。

案件争议焦点?

1、被告使用“某某+拼音”是否构成混淆性近似?

2、电商平台是否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何量化原告实际损失与被告侵权获利?

判决结果?

1、被告立即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商品,拼多多、淘宝下架全部链接;

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20万元;

3、被告在淘宝店铺首页连续30日刊登侵权声明。

法官核心观点?

1、商标近似性?:

“被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商标在文字、拼音组合及商品类别上完全一致,虽字体存在细微差异,但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分,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侵权。”

2、主观恶意?:

“被告在收到原告律师函后仍新增侵权链接,且商品价格低于正品60%,具有明显‘搭便车’恶意。”

3、赔偿计算?:

“根据平台披露的侵权单品销量(8万件)、正品利润率(35%)及被告拒不提交财务账册的情节,全额支持原告120万元赔偿请求。”

案件总结(林智敏律师团队胜诉策略)?

1、通过?区块链存证?固定50条侵权链接页面及销量数据;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消费者混淆调查报告?(78%受访者认为二者为同一品牌);调取被告关联公司?股东同业经营记录?,证明恶意竞争。

2、援引?《电子商务法》第42条?,要求平台披露店铺主体信息及交易流水;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指控被告整体模仿原告产品设计、包装。

3、根据原告?近三年审计报告?证明销量下滑与侵权的因果关系;提交?行业利润率报告?及?同类案件判例?,支撑高额赔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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