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用一个曾经代理过的,某娱乐公司与个人之间的《承包合作协议》的纠纷作为案例,来为大家讲解:如何先行判决,化解经营场所返还僵局。
当事人?
原告?:某娱乐公司
本案中,律师代表原告方出庭
被告?:丁某(承包经营者)
案情简介?
2021年5月,原、被告签订《承包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将某文娱项目交由被告承包经营,被告需按期支付承包费,并承诺若逾期付款超过30日或累计逾期3次,原告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返还项目公章、经营场所等?。被告实际接管项目后,自2021年9月起拖欠承包费累计350万余元。原告多次催告未果后,于2022年3月通知解除协议并要求被告交还经营场所,但被告以“款项存在争议”为由拒绝返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原告诉讼请求?
1、确认《承包合作协议》于2022年3月解除;
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经营场所、财务资料等;
3、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承包费及利息;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护意见?
1、承认协议已解除,但对拖欠金额提出异议,主张双方存在“账目争议”;
2、主张原告未妥善解决项目遗留问题,故拒绝返还经营场所?。
案件争议焦点?
1、被告是否应当立即返还经营场所?
2、拖欠承包费的具体金额如何认定?
3、先行判决的适用条件是否成就??
判决结果?
1、确认《承包合作协议》于2022年3月18日解除;
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经营场所及公章等资料?;
3、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承包费及利息;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法院观点
1、协议解除的效力?:双方均确认协议已于2022年3月18日解除,法院予以确认?。
2、经营场所返还的紧迫性?:被告长期占用场所导致原告无法经营,且需持续支付租金,损失不断扩大?。场所租赁期限临近,若不及时返还将影响续租,具有“恢复经营”的紧迫性?。
3、先行判决的适用?:涉及场所返还的诉请事实清楚、独立可分,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53条先行判决条件?;其余诉请(如承包费金额)需进一步审理,但不应阻碍原告恢复经营?。
案件总结?
本案系法院运用先行判决制度破解中小微企业“经营僵局”的典型案例,亮点包括:
1、法院突破“全案审结”传统模式,优先解决影响企业生存的场所返还问题,避免损失扩大?。
2、协议中关于“逾期付款即解除”的条款被认定为有效,强化了合同约束力;
3、通过先行判决为企业恢复经营创造条件,同时保留后续争议解决空间,体现司法能动性?。
中小微企业在承包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除条件、返还义务及违约责任,并在争议发生时及时固定证据,必要时可申请先行判决以止损回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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