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A某于2023年6月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本案涉及A某在2023年4月,受一信用卡持卡人委托,利用其提供的建设银行信用卡及密码,通过自动柜员机取现人民币1万元,并尝试在商家POS机上进行套现。在取现过程中,由于交易失败,A某未能完成全部取现。
案件起因于持卡人声称A某的操作导致其信用卡被封,要求支付报酬的纠纷。之后,持卡人向警方报案,认为A某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此案于2023年7月进入审查逮捕阶段。
案件争议点
1、如何区分A某的行为是非法经营还是信用卡诈骗?
2、案件涉案金额较小,情节是否达到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申请策略
1、强调A某所进行的取现行为在情节上轻微,符合非法经营而非信用卡诈骗的界定。
2、引用《刑法》相关条款,指出其行为不满足犯罪构成要件。
3、A某系从犯,其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
案例评析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策略,成功将案件的性质从信用卡诈骗重新界定为非法经营,指出情节轻微、涉案金额较小,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最终,检察机关批准A某取保候审,避免了羁押。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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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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