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A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2022年10月被佛山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
经过律师会见,根据A某的陈述,其于2021年7月入职涉案工厂,从事鞋子贴底工作,和其一样为鞋子贴底的还有5人,他们的工资完全也是由“老板”通过微信发给他们。其工作职责仅限于按“老板”指示进行贴底,而未参与商标生产或销售。
案件争议点
1、争议的核心在于A某是否具有实施假冒商标的主观故意。
2、是否可以将A某行为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同犯罪,或将其视为次要角色。
申请策略
1、强调A某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指出其主观上并未意识到涉案鞋子上的商标可能存在假冒问题,因此不具备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故意。
2、强调A某在案件中的角色只是一个执行者,其所从事的工作与假冒商标的核心行为并无直接关联。
3、强调其在案件处理中表现良好,态度诚恳,主观恶性较小,已深刻认识到错误。
4、强调A某的家庭经济困境,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据。
5、引用《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说明A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6、提供担保人,承诺在取保期间对A某进行监督。
案例评析
通过精确的法律分析和策略应用,辩护律师团队在A某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成功争取到了取保候审。这一结果不仅反映了辩护律师团队对案件情况的准确把握,也展示了其在案件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有效辩护。
7年
28次 (优于95.61%的律师)
8次 (优于93.54%的律师)
25344分 (优于98.11%的律师)
一天内
533篇 (优于89.9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