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21年底起,被告人A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租赁民房设立加工厂,未经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及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购入原材料及配件,生产假冒“LV”“CHANEL”注册商标的鞋子,并以每双约16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牟利。
其中,被告人A某为老板,负责材料采购、生产管理及销售。经统计,该涉案金额约13万元。案发后,A某退缴非法所得5万元。
案件难点
A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属主犯,且证据确凿,定罪风险较高。
辩护目标:
?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
?法院判决阶段争取缓刑,避免实刑。
辩护策略
1、A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2、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积极赔偿损失,应适用从轻处罚情节。
3、涉案金额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低,无再犯罪风险,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判决结果
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
案例评析
辩护律师在37天侦查期内,通过会见被告人、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等方式,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成功促使检察院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确保A某获得取保候审,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在审判阶段,律师充分考虑A某个人意愿,采取有罪辩护,强调罪轻情节,围绕从轻量刑展开辩护,终促使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缓刑,取得理想辩护效果!
??本案启示
早期介入、准确辩护、充分利用法律规定的从轻情节,是成功争取取保和缓刑的关键!
7年
28次 (优于95.6%的律师)
8次 (优于93.53%的律师)
24253分 (优于98.03%的律师)
一天内
440篇 (优于89.9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