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做模板使用,在真正签署时,为最大化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仍然建议委托律师就个案分析后对相应条款作出调整,再行签署。)
产品包装设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完整信息
乙方(服务方): 完整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产品包装设计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 项目名称: 【】 包装设计项目。
2 工作内容及进度:本合同合作各方在项目进行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2.1 甲方工作内容:
2.1.1 甲方负责提供企业的运营思想和方针、企业使命和价值观念、相关企业文化特征详细需求输出,说明文字及相关图片资料等;
2.1.2 甲方负责提供一份明确的需求书(该需求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签章确认;
2.1.3 工作进度:在协议签订后【 3 】个工作日内;
2.1.4 甲方评审文件:甲方负责对已选定方案进行书面确认。
2.2 乙方工作内容:
2.2.1 包装设计前期项目解读分析:自合同签订,甲方提供明确的设计需求及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前期项目解读;
2.2.2 乙方进行3款包装主风格设计:自乙方完成前期项目解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包装主风格设计方案,供甲方评审选择。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2.2.3 乙方进行2款包装延展设计:自收到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包装延展设计方案,甲方应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对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2.2.4 设计源文件提交:乙方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选定设计方案源文件电子光盘1张。乙方提交文件格式为【ppt格式/pdf格式/jpg格式/ai格式】。
2.3 以上项目时间为拟定,具体以客户经理提供的时间表为准,项目过程中可依据甲方反馈时间提前或顺延。
2.4 甲方选定设计方案风格并书面确认后,在甲方提供设计所需图片及文案完整前提下,甲方对设计深化修改权限不超过3次。
3 款项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 元整(¥ 【】 元整),含】%税费。以上费用不包含任何第三方费用,如项目需要涉及到第三方费用,乙方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
3.2 支付方式:
3.2.1 第一次付款: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笔项目设计费用即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收到费用,项目正式启动;非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该首期款费用均不予退还。
3.2.2 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款 】包装延展设计,设计方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笔项目设计费用即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收到费用,为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并提交设计电子源文件,项目结束。
4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权利、义务:
4.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
4.1.2 甲方有义务针对方案及时反馈意见,在乙方提交方案15个工作日内,经沟通甲方不能及时确定和反馈的情况,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文字,以示设计周期向后顺延,如果甲方不同乙方保持沟通,对提案不能做出具体的确认意见,或无法对是否开始下一阶段工作进行确认,乙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后终止合同;已支付款项不予退还;
4.1.3 甲方按本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2个工作日以内,按本合同规定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书面文字,以示设计周期向后顺延;
4.1.4 甲方应保证为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由甲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4.1.5 甲方在乙方设计制作过程中,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与乙方协商后向乙方增付设计费;甲方需增减变更内容时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书;甲方如未支付变更费用,乙方有权暂停工作;
4.1.6 在设计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会议纪要》、《确认函》等,并签章传真给乙方,以保证甲方项目设计方向的准确性;经甲方确认后的方案,不再进行调整,甲方如需对签字确认后的方案进行修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与乙方协商后向乙方增付设计费;
4.1.7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数额支付相关费用;在设计过程中,甲方如需提前使用任何设计方案源文件,需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乙方可发放设计源文件。
4.2 乙方权利、义务
4.2.1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按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具体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及时与甲方沟通设计思路;
4.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修改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无权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4.2.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4.2.4 设计任务完成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归还给甲方;
4.2.5 甲方选定的乙方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为第三方重复设计使用;
4.2.6 乙方保证为甲方设计制作的方案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侵犯第三方权利的,乙方应补偿甲方由此实际产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4.2.7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过程中的相关确认文件,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会议纪要》、《确认函》等,以保证与甲方的设计反馈意见一致,保证对项目理解及设计方向的准确性;
4.2.8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5 联系人
5.1 甲方指定 【】 ,乙方指定 【】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
6 保密条款
6.1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双方同意:
6.1.1 对保密信息保密,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双方采取的用于保护自身保密信息的措施)防止未经授权地使用及透露保密信息;
6.1.2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由保密信息衍生的信息;
6.1.3 除了本合同确定的应用范围外,不得在任何时候使用保密信息。
6.2 双方不负责保护以下信息:
6.2.1 已公开的信息;
6.2.2 由另一方从不受保密限制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6.2.3 未参考保密信息而由另一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6.2.4 依据法律的规定或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获取此信息的司法、政府机构的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接到此类要求后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使另一方了解将要披露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6.3 本条款项下的义务适用于任何保密信息,或根据双方事先或目前合同由甲、乙方提供给对方的其他专有和/或保密信息。
6.4 参与本合同确定业务的双方员工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则该方应确保立即终止该员工获得对方保密信息和信息源的途径。
6.5 本合同终止后,本保密条款规定继续有效。
7 知识产权归属
7.1 本合同项下委托设计成果之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费用后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设计作品署名权和作为成功案例的对外宣传权。
7.2 如因乙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构成对他人的侵权及因此而引起的一切纠纷、诉讼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7.3 乙方对其完成的本合同规定工作内容的设计成果不得用于第三方设计或其他项目设计;甲方可以将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用于广告宣传和论文发表等用途。
8 违约责任
8.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8.2 甲、乙双方签约后,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乙方违约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之20%的违约金,违约金低于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
8.3 甲方每延期付款一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实际支付该笔价款。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继续按期提供服务或者交货。在得到该笔款项后,原定服务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有权继续主张违约金等事项。
8.4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方案稿件后应在约定工作日内作出修改答复,超过约定时间而因此影响到设计服务周期,原定服务时间顺延;超过60天未予答复的,视为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终止项目,且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应由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8.5 乙方须在甲方提供完好资料,支付预付款后,在双方约定工作日内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稿。乙方每延期交付一天,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直至乙方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实际交付完毕全部设计成果。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解除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之前支付的一切费用,并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8.6 甲方应保证其提供设计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如由甲方提供的素材因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其他权利引发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8.7 乙方在设计中提供起渲染作用的材料和图片,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和图片不得侵害任何其他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其他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9.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9.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9.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0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0.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约定
11.1 本合同构成各方对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该等事项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合同或许诺。
11.2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1.5 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或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或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11.6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合同的含义及其解释。
11.7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或合同专用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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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次 (优于98.66%的律师)
36702分 (优于98.76%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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