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网友的留言:
去年我一个朋友开店,邀请我投资30万做资金股东,结果两个月店还没有开业就宣布倒闭了。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对于他的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从而釆取不同的方法。
第一种方法,如果他已经出资,并成为公司登记的股东,那么他没法要求退股要回投资款。现在店铺已经倒闭,如果他朋友之前没有缴纳全部出资款,那么,他可以申请破产并要求他朋友缴清全部出资款。这部分出资款,将作为公司剩余财产,他可以按照持股比例参与分配。
第二种方法,如果他的出资款是打到公司的公户,但是没有登记为股东,他也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那么,他可以主张这是给公司的借款,要求公司返还。但是如果店已经倒闭,股东已经出资,公户上又没有钱了,那么他将要不回钱。
第三种方法,他的出资款是打到他朋友的私人账户,但是没有登记为公司股东,他也没参与公司的经营,他可以主张是给他朋友的借款,找他朋友要求返还。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如有疑问,欢迎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