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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期限到了,大股东操纵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延长公司经营期,小股东怎么维权?

发布者:陈俊凯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1日|分类:股权纠纷 |1098人看过


5年前,老王和小林一起去创业,注册公司时,约定公司的经营年限为5年。现在时间到了,公司本来应该注销,老王和小林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得公司的财产。

但是,老王却利用自己持股70%,有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将章程里约定的公司经营年限为改为无固定期限。

像这种情况,小林如何不同意,该如何维权呢?

一、小林要在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明确投出反对票,在股东会决议和股东会纪要上载明自己不同意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并保留好证据。

二、小林要在股东会通过修改公司经营年限会议后60日内,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可以查公司尽资产,核算自己手头的股权价格)回购自己手里的股权。

三、小林如果在这60日内和公司无法达成股权回购协议,就要在这次会议通过后的90日内到法院起诉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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