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么咨询
我和人合伙开了一家洗浴中心,投资总计800万,我投了40万,并且我是在里面上班,店开了二年,拿了二次分红,总计6万。现在由于意见不统一有分歧,我可以怎么拿回投资本金?当时也没签订任何合同,就分红时写了一份拿钱凭据。
如果你的名字没有登记为洗浴中心的公司股东,和对方之间也没有形成股权代持的约定。那么,对于你和对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主张双方是合伙关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合同;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同。合伙合同终止后,偿还合伙债务后,按照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所以,你可以提前通知对方解除合伙合同,然后对洗浴中心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清算,最后按比例分配洗浴中心的剩余财产。但是,遇到洗浴中心没财产了,就没得分了。
最后,提醒大家,和人合伙创业做生意,最好是事先签订好协议,制定好规则。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关注我,多懂法,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