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这么条咨询:
前一段时间订婚了,但是不想再继续下去,和男方说了,但是现在男方要求之前买的东西,还有去我家拿的东西要全部折现给他们,我应该给吗?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得先判断男方买给女方和女方家里人的东西,属于赠品还是彩礼。
如果属于恋人之间表达感情,自愿赠送金额比较小的礼物,或者人情往来上门做客送的一般礼物。那么对于已经赠送的物品,男方无权要求女折现返还。
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而付出的彩礼,比如男方给女方买的订婚钻戒,男方按照习俗到女方家,给女方家的贵重见面礼。那么,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前提下,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关注我,多懂法,少吃亏。法律咨询1359043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