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张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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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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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全资购置以个人名义参加房改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如何认定?

发布者:侯张飞律师|时间:2019年10月19日|分类:婚姻家庭 |429人看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出全资购置以个人名义参加房改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离婚时出资方主张为个人财产的,不予支持,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出资方能够举证证明该不动产的取得与夫妻另一方没有关系且夫妻另一方不会因此而利益受损。离婚时在具体分割不动产时,可以对出资方予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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