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张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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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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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一方将财物赠与情人,配偶如何维权?

发布者:侯张飞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79人看过

    当今社会,婚姻危机重重。为情人挥金如土的现象时有发生,已经严重危及配偶一方财产权,配偶又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本身权益。本文试作以下分析:

 一:夫妻一方有无权利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此种行为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有违公平原则,同时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

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原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双方无法对共同财产划分个人份额,也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份额。

2如何返还的问题?

  如果是赠与货币(包括现金、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则返还货币。如果为购房、购车提供资金,而房、车登记在情人名下,则不能要求返还房、车,只能要求返还货币。如果是赠与箱包、手表等物,则返还物,在不能返还物的情况下,返还购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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