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张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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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付的彩礼能否返还?

发布者:侯张飞律师|时间:2019年09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65人看过


1、彩礼是中国婚嫁礼俗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判断彩礼应基于以下几点综合考虑:(1)给付对方财产是否基于当地习俗;(2)是否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3)给付财产是否基于自愿。

2、已经给付的彩礼能否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上述法条可知,彩礼返还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且共同生活,一般不予不返还。已经结婚但未共同生活,或者已经结婚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可以返还。至于返还的比例,则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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