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当前位置:首页 > 亲办案例

亲办案例之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2024年04月26日 | 发布者:李世文 | 点击:307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案件经过:原告张三于2019年2月24日受聘于被告A公司,从事一线生产工作。同年8月28日,张三在工作岗位上因生产设备故障遭受严重烧伤。事故发生后,张三被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大面积化学烧伤,需长期住院...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经过:原告张三于2019年2月24日受聘于被告A公司,从事一线生产工作。同年8月28日,张三在工作岗位上因生产设备故障遭受严重烧伤。事故发生后,张三被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大面积化学烧伤,需长期住院治疗。张三在经历了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后,仍然遭受持续疼痛和活动受限,严重影响了其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

此前,张三已就第一阶段的医疗费用等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了判决支持。随后,张三因后续治疗再次产生费用,故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病案复印费、司法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伤残赔偿金在内的损失共计199912.55元

审理过程: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三及其委托代理人李世文律师、王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被告A公司委托代理人刘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A公司辩称,张三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并质疑张三次治疗的必要性及费用合理性。

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定,张三在工作期间受伤,A公司应对张三个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支持了张三关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复印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伤残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但对部分费用的数额进行了调整。最终判决A公司赔偿张三合计191,398.65元,并驳回了张三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办案心得: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对于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上一篇:亲办案例之-借款合同纠纷 下一篇:已经是最后一篇了,没有更多文章。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李世文律师 入驻4 近期帮助过:83 积分:64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李世文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李世文律师电话(1350413901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50413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