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因为当时是以调解结案,又因调解书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所以今天以随笔的形式给大家展示。
2018年时,在办案过程中,遇到一位因2015年底左右发生交通事故,于2017年底在安顺市医院做第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钢板)的当事人,在了解我们是专门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伤者追索赔偿损失的律师后,向我咨询后便委托了我给他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因当事人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呢(好像是主责,时间较长,已记不清)在遇到我之前,当事人已放弃追索损失赔偿,在其看来,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已经得不到赔偿的,因此,在委托时给我们的律师代理费提成比较高,提成为最终获得赔偿的25%。
接受委托后,我安排律师助理安排其做伤残鉴定(安排到鉴定机构,由律师助理陪同),鉴定意见为伤残十级,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等三期等,起诉到法院后,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其损失11万余元将近12万元,对方车主在事故发生后为当事人垫付的两万多元医疗费也不要求当事人退还,相当于其最终获得的赔偿为14万余元。
当事人拿到赔偿后,非常高兴,因为其家庭比较困难,原本认为不可能得到赔偿,在律师的代理下,能够获得14万余元的赔偿,对于这样一个家庭来说,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
最后,我想告诫大家的是,无论遇到任何事情,最后是咨询一下律师,即便需要支付咨询费,但能让你少吃亏上当。更重要的事,在贵州省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你自己在事故中是否承担责任,即便是因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等情况,你所受到的损失,律师也可能够为你在交强险范围内争取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