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探望权的问题,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是否享有探望权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并没有直接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探望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权的事情还是不少的。对于隔代探望权的问题,实践中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各个地方、各个法院的做法不一。
我个人认为,虽然我国婚姻法没有直接规定爷爷奶奶等隔代亲属的探望权。但正确地行使隔代探望权本质上符合探望权的伦理价值取向,也符合社会善良风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的“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2015年)中提出的“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主张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一般应予保护”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隔代探望权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被予以确认和保护的。
注:
1.以上为处理这一类问题的一般性规定、意见,仅供参考。
2.具体案件存在差异性、特殊性、复杂性,建议遇到该类问题的当事人,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