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合成都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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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颐合中鸿(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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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鲁律师帮当事人最大程度获取自身利益

发布者:颐合成都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9月07日|分类:债权债务 |59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增长,民营企业也如雨多春笋般迅速发展,如今各个企业的竞争极其激烈,优胜略汰已不再是新鲜事,而很多企业是通过借贷融资来实现企业的革新,当然很多情况都是选择私人借钱,人与人之间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本案中,当事人胥就是把钱借给他人,为追回款项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诉至法院,在鲁励律师的辩护下,取得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男,1987816日出生,汉族   

诉讼代理人: 鲁励,北京颐和中鸿(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米某某,女,197845日出生,汉族
被告: ,男,1974117日出生,汉族

案情概述:

米某某与被告熊某系夫妻关系,原告与案外人付某为夫妻关系。被告为经营及日常生活所需,向原告借款145789元,借款支付方式为部分转账和部分现金。借款期限约定两个月,年利率6.3%20181024日到期。双方约定被告于到期日连本带息还给原告。但被告仅在201811月至201812月期间陆续归还了借款7000未能于到期归还借款本息。经双方对账,确认截止2019125日,被告欠原告借款本息金额为147385元。双方经友好协商201921日签订还款协议,确定被告以分期方式偿还借 后被告仅在23日归还了15 000元,尚欠本金129738.57元。借款利息自2019125日起按月息1%计算。被告一再失于人,原告多次催告不还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结果】

判决如下:

一、被告米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胥借款本金人民币129 738.57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29738.57元为基数,按照月息1%利率从2019125日计算支付至本判决指定的给付之日止。未按本判决给付的,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二、被告熊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

实践中,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借款双方存在太过于信任,约定好的没有按照实际时间执行;

(2) 很多时候为了不影响他的信誉,一般是秘密的进行,缺乏法律知识;

(3) 双方约定中,也存在没有出现任何可以抵押的抵押物。;

鲁励律师在研究本案证据,发现本案是民间借贷的事实,原告的诉求都是合法的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权益,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争取追回所有所得。

然而,“民间借贷纠纷”将面临的重要性意义在于:

1)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2)出借人必须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借贷协议,载明借贷双方的信息和违约责任等条款,签字,双方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3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扣押人质、强抢货物等过激的违法行为,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法院可以施行强制执行措施

民间借贷纠纷的法律后果可以看出,借钱给他人需要谨慎,要符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付利息。这一规定自然对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双方产生矛盾。因此,民间借贷对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体多少等问题都必须清楚地写在协议中。

 

【本案结语】

民事诉讼就是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你也正在经历借贷纠纷,可寻求鲁励律师的帮助,务必让你最大程度的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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