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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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开车门时“撞死”骑车者 ,负什么样的责任

作者:任奕律师时间:2018年03月1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11次举报

 司机停车,乘客开车门、下车,看似平常的动作若稍有疏忽,可能会引发致命事故。近日,发生在北京的一起真实的案例,引人深思。


 乘车人杨某就因下车前没看后面,而是直接推开了车门,适逢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车门,骑车人经抢救无效5天后死亡。交通队认定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胡某负次要责任。


 3月12日上午,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杨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法官当庭宣判,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杨某表示不上诉。


 需要特别说明的,杨某在承担了刑事责任后,仍然需要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律师在此建议大家无论是驾驶车辆出行亦或是乘坐车辆,都要谨慎小心,注意行人及自身的安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冷静处理,及时报警。


任奕律师,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现系内蒙古北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1...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内蒙古-阿拉善盟
  • 执业单位:内蒙古北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152920********0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