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旭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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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微商奢姿代理被骗,做微商被骗如何维权?

作者:韩旭主任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552次举报
2022-09-27


2021年底,赵倩成为奢姿代理,为了成为代理,她陆续交了上万元,但成为代理后,她不仅没有赚到一分钱还要面对大量囤积在家、卖不出去的货品。据了解,奢姿就是利用直播平台、朋友圈编造“负债与逆袭走向财富自由”的故事的方式忽悠的新人加入。

微商被骗的情况受害人该如何维权呢?

这种微商骗局往往会涉及到两种犯罪行为,其一是诈骗罪,其二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具体来说,如果经调查发现微商的领导者是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受害者的代理费,并且数额还较大的话,就可能涉嫌诈骗罪。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或者涉嫌组织传销活动的话,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或者工商局举报,举报能够让对方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要记得保留好签订的相关代理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对方给的承诺的证据,然后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

发展新代理的微商营销模式是否会构成传销?

对于这种需要不断发展新代理的营销模式,如果具有以下特征的话,就会构成传销:

一、经营者通过让代理交入伙费的方式赚取;

二、拉人头,缴纳入伙费后,需要通过发展下线获得报酬;

三、团队计酬,团伙通常通过发展下线、层层提成的方式赚钱。

如果构成传销,且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还会被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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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天津-南开区
  • 执业单位: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201201610728302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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