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唐维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7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1. **案件基本信息**:
- 原告:某黎
-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维,四川金斗云律师事务所
- 被告:某勇
2. **案件审理情况**:
- 立案时间:2023年7月31日。
- 审理程序:原定小额诉讼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
- 诉讼参与: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3. **原告诉讼请求**:
- 被告退还3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从2020年10月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实际付清时止)。
- 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4. **案件事实及理由**:
- 2020年9月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某学院水电安装项目劳务承包协议。
- 判决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退还原告3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1日起按年利率3.85%计算至付清本金时止)。
5. **迟延履行后果**:
- 如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 **费用承担**:
- 案件受理费626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负担。
7. **上诉及执行**:
- 上诉期限: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 上诉法院:某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措施:逾期未履行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