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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卓楚花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2次举报


  协议离婚的条件:

  1.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

  2.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

  3.协商达成一致;

  4.签订了书面离婚协议,协议书中载明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卓楚花律师,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多年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期间承办过多宗诉讼案件和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汕尾
  • 执业单位:广东愿力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1520********9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