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黄家培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15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小X在山头祖先坟头除草准备扫墓,小X见到便上前让小X停止除草,称其扫墓祭祖拜错祖坟,并满口粗言。小X便想拉小X一同去求证,小X挥手躲闪倒退,因其所站地方有小坡,小X倒退便不慎跌倒,小X便连忙过去蹲下伸手去拉小X,不料小X站起来就拿其自带的水烟筒打向小X头部,导致小X头部眼部受伤。小X报警,后被送至医院治疗。小X家人多次找小X协商,小X推诿不肯进行合理赔偿,而且小X半年后仍需进行手术治疗,小X为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好委托我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
原、被告是同村村民,为辨认坟墓而发生言语争吵,并进一步发生肢体接触,相互厮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原告小新应对自身损失承担40%的责任;被告小生应承担原告损失的60%的责任。判决被告小X赔偿12148.37元给原告小X。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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