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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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子女有继承权吗?

作者:李春霞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78次举报


二婚的亲生子女享有继承权。

子女属于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二婚继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确定,若双方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去世时,继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但继父母通过订立遗嘱确定继子女继承权利的,不需要双方存在扶养关系。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个人财产的一种处理,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即使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继父母也可以通过遗嘱让继子女在其死后继承相应遗产。
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
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二)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三)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四)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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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霞律师,女,现为浙江东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相关工...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嘉兴
  • 执业单位:浙江东港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420********33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