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北京地区执业的劳动律师,常有外派、驻场员工咨询我们团队:被公司外派到客户公司工作受伤后,遭遇原公司推给客户、客户推回原公司的双向推诿,导致无人申报工伤、无人赔付待遇,此时该怎么办?很多人不清楚外派用工的责任主体,白白错过工伤认定时效。
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杜绝两家公司互相甩锅
发生事故后优先留存现场照片、视频、工作群派工记录、外派通知、驻场工作证明,证明你是受原公司安排、在客户公司履职期间受伤。同步保存就医病历、诊断证明、缴费票据、考勤记录、工资流水,锁定劳动关系与工伤事实。切记不要签署任何免责、自愿放弃工伤待遇的协议,一旦签字会直接丧失维权资格。
二、严格按照法定流程申报工伤,把控时间节点
正常情况下,原公司需在事故发生30日内申报工伤;如果原公司与客户公司双方相互拖延、拒报、推诿,你本人、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自行申报,不受公司配合与否影响。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据、医疗诊断材料、外派驻场证明,直接向原公司参保地人社局提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成功、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核算对应赔偿待遇。
三、厘清工伤待遇赔付规则,全额主张权益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原公司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医疗费、伙食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等由工伤基金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由原公司全额承担。如果原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赔偿全部由原公司兜底赔付。至于原公司和客户公司的责任划分、费用分摊,属于两家公司的内部纠纷,和你无关,不能以此拖延、克扣你的工伤待遇。若双方持续推诿拒付,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单列原公司为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回款。
最后律师总结提醒各位员工:外派驻场时受伤,不用纠结客户公司是否负责,认准原签约公司即可。公司之间的内部约定不能对抗你的法定工伤权益,遇到双向甩锅,果断自行申报工伤、固定全套证据、走仲裁维权。严格把控一年认定时效,完整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伤残补助等全部待遇,坚决不让自己的工伤权益被公司推诿消耗。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