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北京专注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的执业律师,我们团队日常接受相关咨询,发现大量当事人对于“配偶在已有婚姻的前提下,和第三者生下孩子,是不是已经触犯法律,直接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存在疑问或理解偏差。
很多人觉得只要婚外生下子女,就构成犯罪,可以直接报警抓人。但结合北京本地法院的裁判口径,婚外生子不等于刑事犯罪,是否违法要区分行为模式,并非只要有私生子就能够追究坐牢责任。现实当中大量婚外生子案件,最终走的都是民事诉讼路径,刑事立案成功率并不高。
一、单纯婚外生子,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
很多当事人拿着出生证明、亲子关系证据来咨询,以为手握实锤就可以定重婚罪。但从法律规定来看,出轨生育子女只是客观结果,本身并不直接等于犯罪行为。夫妻之间负有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婚内与他人孕育子女,属于严重违背婚姻伦理的过错行为,可在离婚案件当中追责,但刑法没有单纯把出轨生子纳入刑事打击范围。不少当事人把“生育孩子”当成重婚罪核心证据,这是最大误区。孩子只能证明双方存在亲密关系,无法证明二人对外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仅有私生子证据,不足以认定重婚罪。
二、什么情形下,婚外生子会触犯刑法构成重婚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包含两种情形,一是尚未离婚,再次和他人办理婚姻登记;二是没有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周边亲友、邻居都认为二人是夫妻关系,比如对外互称老公老婆、举办婚礼、以夫妻名义办理各类手续等。单纯偷偷同居生子,没有对外宣称夫妻身份,即便长期相处,也很难认定事实重婚。想要追究重婚刑事责任,不能只拿孩子的证据,需要重点收集对外以夫妻相称、公开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
三、不构成犯罪,也要承担对应的民事法律后果
即便不触犯刑法,该行为依旧要承担民事层面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与他人同居、婚内婚外生子,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请求法院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外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生父必须履行法定抚养义务,需要支付抚养费。实务当中要警惕对方为抚养第三者子女,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发现,可起诉要求返还被转移的财产。
已婚人士在外生育子女,是否犯法的核心判断标准,不在于有没有生下孩子,而看是否存在二次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重婚行为。如果符合重婚要件,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追责;达不到刑事标准,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过错赔偿、追回被转移的财产。遭遇这类情况,不要盲目报警,优先梳理完整证据,通过民事、刑事两条路径结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吴中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