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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加班超过八小时能要加班费吗?

发布者: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时间:2022年10月18日|分类:劳动纠纷 |1817人看过


非全日制职工,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各地规定,非全日制职工加班,是不执行基本法的,但是,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除外。

你这边每天平均工作超过10个小时,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员工工作时长的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按照《劳动法》第九十条,由劳动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你身为临时员工的工作时长明显超出法定的工作时长,理应支付超出时长的加班费,如果你的工资是月结的话还应与你签订全日制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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