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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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怎么办?

发布者:王翠玲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357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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